根据宜政办发[2005]29号文件,安庆市港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十个。
[港政执法监察大队]
一、负责查处和纠正违反港口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维护港口公共环境和秩序。
二、负责对港口规划建设、岸线使用、安全生产、经营行为、收费行为进行监督缉查,并会同有关部门、直属单位对管理相对人的违法违规事件进行调查取证,提出处理意见。
三、负责监督检查管理相对人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实施 情况。
四、负责对管理相对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日常巡查制度,对巡查中的个案及时作出处理。
五、负责对管理相对人违法违规、不履行缴费义务和不接受管理等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六、建立健全监督、检查记录和行政处罚档案,并按规定上报。
七、负责对直属各单位、有关业务部门和人员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监察检查。
八、承办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大队长:熊璞(代理), 电话: 0556 -5217017
[枞阳、桐城,望江、宿松、怀宁、太湖、迎江、大观、宜秀港口管理处]
一、贯彻执行《港口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港口管理的各项规定,依法行使本辖区的港口行政管理工作。
二、负责协助做好港口总体规划的实施工作,依法对本辖区的岸线、陆域、水域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依据上级和主管机关的授权,协助做好县域港口行政许可的受理、审查和现场勘验工作,按时送达行政许可决定和行政许可证件。
四、依法对港口建设、经营市场、环境保护进行监督管理,规范港口经营秩序,维护合法经营人的正当权益。
五、参与并组织实施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组织制定的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预防自然灾害预案,参与上级主管部门及地方政府组织的港口安全检查和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六、负责依法对港口安全生产实施现场监督管理,纠正、查处影响港口安全的违法违章行为,指导督促港口经营人制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事故应急预案。
七、负责征收国家行政性收费,同时对港口经营性收费项目和价格实施监督管理。
八、负责协调国家重点物资、抢险救灾及军事物资的运输,遇有货物积压等阻港情况,及时协调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疏港。
九、负责组织港口安全管理从业人员、本单位工作人员按时参加业务培训和学习。
十、负责港口信息资料的收集、汇总、分析和上报工作。
十一、承办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 枞阳(桐城)港口管理处 处长:施发满 电话: 0556 -2858995 望江港口管理处 处长:王富军 电话: 0556 -7200618 宿松港口管理处 处长:李保海 电话: 0556 -7555909 迎江港口管理处 处长:葛结林 电话: 0556 -5217319 大观(怀宁)港口管理处 处长:毕东来 电话: 0556 -5525770 |
太湖港口管理处
处长:魏青